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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大家胡希恕讲伤寒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
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伤寒论》
这夙昔对柴胡证论得不少了,要是发汗和吐下,若柴胡证不罢,即使下之,不为逆,还能够用柴胡汤,前方都讲了。
在这呢,他说变为坏病了何如办呢,变为坏病固然不能用(吐下、发汗、温针),因而咱们得先后看。
(本条)这个都是前方没这么说的,他又变个办法说,他说若曾经误吐,误下,误发汗,误温针——热不能用温针调节——病人曾经谵语了,柴胡证没有了,“柴胡汤证罢”,这个时刻你不能觉得夙昔是柴胡证,如今我还给你吃柴胡汤吧,这个不可。
“此为坏病”,这是经过误治而形成的坏病。
因而中医的辩证便是事实,昨天的何如样与本日没有(势必)瓜葛的,固然,问症可做为症状的思虑(参考),不过不够觉得凭,本日有甚么证就用甚么法子调节。
这是治坏的病,这时刻咱们要看事实,“知犯何逆”。
这个“知犯何逆”注家表明也很不同,有这么表明的:说这个逆哪来的,是吐来的呀,下来的呀,或许汉来的,或许温针来的。
我觉得这个(表明)欠稳当。
辩证要凭借景况,这个“知犯何逆”便是如今的成果,是属于哪一个景况,是说的逆治的成果的景况,是甚么证就用甚么办法调节,“以法治之”,这个(表明)是对的。
谵语,曾经入里了。
是调胃承气汤证,仍是白虎汤证,仍是小承气汤证等等(要进一步细辩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