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70问三纪念中国人民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我们特别编写了《中国抗日战争70问》专题,以帮助大家准确把握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进程、主流、本质,正确评价重大事件、重要党派、重要人物,深刻理解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意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关键等重大问题,更好警示和教育人们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本篇将继续中国抗日战争70问(一)和(二)的问题,揭示那段历史,我们唯有牢记由鲜血和生命铸就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伟大历史,才能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克服艰难险阻、奋力砥砺前行,不断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47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是合法的吗?

传统国际法把战争看作解决国际争端、推行国家政策的合法手段,这种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曾在近代为侵略者推行侵略政策大开方便之门。然而,人类文明进入20世纪以来,战争在国际法上的地位逐步发生了重大变化。年在海牙召开的和平会议及随之缔结的《国际纷争和平解决公约》,第一次明确对以战争解决国际争端的“权利”加以限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发动侵略战争罪和反人道罪进一步在国际法上被确立下来。年苏、美、英三国通过的《莫斯科宣言》,年苏、英、美三国发表的《雅尔塔协定》,美、英、中三国发表的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都明确宣示发动侵略战争是严重罪行,必须受到严厉追究。日本右翼势力及其所谓的“学者”们对于人类文明的发展、国际法理论的进步,对于日本签署的国际公约统统视而不见,反而死抱已被文明世界所唾弃的迂腐旧法不放,大放厥词,这样做只会被崇尚正义的世界人民所不齿。

48日本侵略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巨大灾难?

南京大学教授张宪文:日本侵略军以14年时间,占据中国大片国土,日本军队所到之处,房屋工厂被破坏,资源财富被掠夺,人民生命惨遭杀戮。日本侵华战争中,日军实施大规模屠杀政策,制造了南京大屠杀、旅顺大屠杀等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在华北地区制造了多起惨案。实施细菌战、化学战、毒气战,导致中国军民大量死亡。实施“三光”政策,制造无人区,还强掳迫害中国劳工等。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民伤亡达万之多。还有大量人口间接死于日本侵华战争,比如日本侵华战争使中国的自然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急性传染病肆虐各地。日本大举侵华,使中国大地满目疮痍,水源、森林、工业、农业、交通等无一不受到摧残和祸害。日军对中国文化资源的破坏和掠夺也十分严重。许多重要古迹被破坏,大量珍贵文物和珍稀古籍被掠往日本。日本对占领区实施严厉的社会控制,其中不仅包括军事的、经济的、政治的统治,甚至严格限制中国民众的人身自由,给中国民众带来巨大伤害。

49为什么说南京大屠杀已有法的定论?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年,由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了长达两年零六个月的审判。由于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西斯暴行中非常突出的事件,因此国际法庭对于此案的审理特别严肃认真。国际法庭根据大量人证、物证,确认侵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是现代史上破天荒之残暴记录,在国际法庭判决书中,用两个专章的篇幅作了题为“攻击南京”和“南京大屠杀”的判词。经国际法庭庄严审判,南京大屠杀罪魁祸首松井石根被执行绞刑。甲级战犯由国际法庭审判,乙、丙级战犯则由直接受害国家所组织的军事法庭审判。中国南京法庭依据大量的人证、物证,经过反复调查和核实,确认“日军在南京屠杀我同胞的人数达30万人以上”“日军纵火焚烧致使南京半城几近灰烬”等。经法庭庄严审判,谷寿夫、向井敏明等南京大屠杀要犯被判处死刑。所以说,南京大屠杀案是经过国际法庭和中国南京法庭共同作出的法的定论,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50为什么说南京大屠杀遇难者达30万人以上?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侵华日军在南京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留下了几十万具尸体。对这些尸体的掩埋或处理时留下的埋尸记录,成为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当之为时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世界红十字会南京分会、世界红十字会八卦洲分会、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崇善堂、同善堂、代葬局、顺安善堂、明德慈善堂8家社会慈善团体,基于社会公德将遇难同胞尸体掩埋,共掩埋19.8万具;二是许多市民自发组织临时掩埋队,共收埋尸体4.2万具;三是伪政权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和下关区,为掩饰日军大屠杀罪行,共收埋尸体1.6万余具;四是侵华日军为掩盖血腥暴行,逃避世界舆论谴责,毁尸灭迹达15万具。如果把所有被收埋的尸体,连同日军毁尸灭迹的那一部分合并考察,并考虑可能出现的一些交叉和重复计算的因素,南京大屠杀遇难者达30万人以上完全是有根据的。

51南京大屠杀有哪些证人、证言和证物?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日军官兵日记和随军记者的证言资料主要包括: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官兵日记。如当年侵占南京的日军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的《阵中日记》写道,“由于方针是大体上不保留俘虏,故决定赶至一隅全部解决之。”日本参与南京大屠杀官兵证言。如日本老兵冈本健三对日军毁尸灭迹作如下详细描述:“有人说,南京的屠杀不曾有过,这是胡扯!我本人就是当场目击者。”日本随军记者现场目击等。同时,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馆藏档案中,保存着多份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口述史资料。此外,南京大屠杀留下了许许多多中外证人书信、日记和证言,成为揭露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第一手证据,包括《南京安全区档案》《驻华使馆外交人员档案》《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以及留在南京的外籍人士信件、日记和音像资料等。

52南京大屠杀与纳粹德国种族灭绝罪行性质不同吗?

日本抛出了“德日有别论”,认为南京大屠杀在性质上属于“战场上难以避免的事情”,不同于纳粹德国针对犹太人的反人类罪行。这种观点是完全荒谬的。其一,纳粹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同属法西斯,中国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和东京审判等国际审判明确认定的,是国际社会共识和历史公论。其二,从德、日法西斯杀害各国人民的数量来看,日军仅在中国就造成万军民伤亡,日本法西斯杀害的各国军民人数与纳粹德国不相上下。其三,从德、日法西斯暴行的残暴程度来看,纳粹德国集中营的屠杀大都是单纯的屠杀,日军的屠杀则是同强奸、抢劫、放火及其他暴行相互结合的,在屠杀之前大都先加以侮辱、虐待、抢劫、殴打、玩弄或奸淫,其屠杀的方法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狂虐残暴的程度世所罕见,甚至超过纳粹德国的暴行。

53日本政府和军队高层对南京大屠杀没有下达过屠杀令,甚至“不知情”吗?

第一,大量资料证明,日本高层在南京大屠杀发生的同时就知道了情况。南京国际安全区委员会自年12月16日起,几乎每天向日本使馆递交附有日军罪行记录的抗议书,有时一天送去两次,向本国发回电报,日本政府和军部对日本的暴行完全知情。第二,日本侵占南京的主力部队是淞沪会战后期从金山卫登陆的,没有经历上海地区最激烈的战斗,在战斗最激烈的上海没有发生类似的大屠杀,反而在战斗不激烈的南京发生了大屠杀,只能说明“南京大屠杀”是日军高层顾忌上海的国际化程度高,蓄谋选择南京制造的,所谓“日军基层士兵经历‘残酷’战斗后‘本能’的复仇心理”等说法不能成立。第三,通过梳理侵华日军的日记和回忆录等资料,证实日军在师团一级确实下达过屠杀令。

54日军士兵杀害平民是因为“害怕”受到纪律处罚吗?

日军攻占南京后的军风纪执法记录如今虽已不存,但同样是攻占南京的日军部队在南京之外的军风纪状况却有许多资料。从这些文献可以看出,由于约束日军军风纪的军法部门规模和机能的限制,特别是宪兵人数稀少,大量的暴行没有也不可能纳入宪兵的视野,所以军法部门受理的案件只是日军犯罪的冰山一角。日军设立军法部门的正面理由是维护军风纪,它对日军官兵有所制约,两者之间也确有冲突。这种冲突既表现在日军官兵的对抗,更表现在各级长官对部下加以维护。日军军法部门作为日军的一部分,决定了它在根本上不可能“损害”日军,大量案犯或无罪开释,或重罪轻罚。与对日军暴行的宽纵相反,日军军法部门对中国人“违法”的处置极其严厉,被疑为试图反抗的当事人悉数被处死。在日常监管中,宪兵对中国人稍有不从即严加重罚。所以,对中国人而言,日军军法部门只是严厉镇压的机器。

55南京大屠杀是“虚构”的吗?

对南京大屠杀、细菌实验、细菌战等证据资料的真实性,东京审判期间法庭收集了包括证人证言、法庭辩论、影像资料等大量证据,日本战犯和军官、士兵的日记和回忆也是有力的证据。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批新的史料被挖掘出来,如德国外交官罗森的报告、贝茨文献、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东史郎日记等。在美国华盛顿国家档案馆解密的一些电报以及中国辽宁省档案馆的日本满铁档案中,也都发现了有关南京大屠杀的档案资料。

56为什么不能把“广岛的悲剧”等同于南京大屠杀?

所谓日本是战争的最大“受害者”“被侵略者”,“广岛”等于“南京”的谬论,是故意混淆侵略战争和反侵略战争的性质。正如恐怖分子在杀人,警察开枪打伤打死了几个恐怖分子和为恐怖分子提供协助的同伙,不能说这些恐怖分子和受害群众一样都是“受害者”。即使这些恐怖分子是受少数头目的控制和灌输走上犯罪道路的,是被其头目所害的,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受害者”,但决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首先是“加害者”,不能人为减免他们的刑事责任。当时的日本军人、支持侵略战争的国民相对于日本军国主义是“受害者”,但相对于中国等亚洲国家人民来说依然是“加害者”;日本军人、国民是受日本军国主义所害,决不是受中、美、苏反法西斯盟军所害,“广岛的悲剧”也要记到日本军国主义的账上,决不能混淆“广岛的悲剧”和南京大屠杀的性质。

57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中是如何开展惨无人道的生物武器实验和细菌战的?

《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编写组:国际联盟于年6月17日,即通过了《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亦称《日内瓦议定书》)。作为37个签署国之一的日本,却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唯一大规模使用生化武器的国家。日本军国主义在14年侵华战争中,先后建立了6支较大规模的生化部队。以臭名昭著的部队为例,设有4个专门进行细菌研究与实验的机构、4个支队,主要研究传染鼠疫、炭疽、伤寒、副伤寒、赤痢、霍乱等疫病的细菌,并承担细菌作战任务。部队进行了大量实验,最令人发指的是使用活人进行“活体实验”,这些被用于实验的活人被称为“马鲁大”(日语意为“剥了皮的圆木”)。部队进行的“活体实验”种类繁多,手段残忍至极,据原部队细菌生产部部长川岛清于年12月在伯力军事法庭上供认,“年到年间,在这个杀人工厂被消灭的至少有人。”

58日本法西斯是如何进行无差别轰炸的?

《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编写组:侵华日军无视国际法,把空中轰炸作为大规模屠杀中国无辜民众的重要手段,在各地实施无差别轰炸,给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特别是广州、武汉失陷后,日军大本营对中国的大后方城市实施战略轰炸,按当时的行政区划,一共有23个省份遭受空袭,其中重庆是日军战略轰炸的主要目标。据不完全统计,从年7月起至年7月,中国因日军空袭而死亡的人数为人,受伤者为人,合计伤亡总数为人。日本对中国城乡的无差别轰炸,遭到了国际舆论的强烈谴责。时任美国副国务卿威尔斯发表谈话,强烈抗议日军对重庆、广州等城市的轰炸。他说:“交战一方用飞机轰炸对方不设防城市,以致无辜平民尤其是妇孺惨遭杀害,这完全是一种野蛮举动。”英国《伦敦新闻纪事报》在年6月8日的社论中指出:“这种野蛮的屠杀完全是赤裸裸的恐怖主义。”

59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是如何强征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的?

《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编写组:侵华日军在中国各地设立大量“慰安所”,强迫中国和朝鲜等国妇女充当日军的性奴隶,形成了丑陋的“慰安妇”制度,是有组织的战争犯罪。日军获取“慰安妇”的主要方式是强掠,另外就是通过当地伪政权强行向各户摊派或者进行骗征。日军在各地还以招募女工、洗衣妇、招待员、护士为名,把妇女诱骗去充当性奴隶。战场上被俘的中国女军人,也有许多被日军押送到偏远前线充当性奴隶,也被称为“巡回慰安妇”,她们惨遭蹂躏且多数被杀害。可以说,中国妇女是日军性暴行和“慰安妇”制度的最大受害者。据不完全统计,日军从中国强征的性奴隶人数在20万以上,从朝鲜强征的性奴隶人数在16万左右,也有来自其他国家的少数妇女。

60日本的侵略让中国文化遭受了怎样的损失?

《中国抗日战争史简明读本》编写组: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无视国际战争法规,公然以轰炸、纵火、劫掠等暴虐手段,肆意摧残和毁灭中国文化,掠夺文物与典籍,给中国文化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其中,各类学校遭受严重破坏,如南开大学被炸成废墟。图书典籍蒙受巨大损失,战前中国图书馆计有所,因遭日军侵略摧残,年统计时仅为所。日本还对中国各地墓葬、遗址进行劫掠式考古调查与发掘,然后将珍贵文物劫掠回国。因轰炸、焚烧,中国古建筑遭受空前劫难,年8月,有余年历史的北平云居寺,也因日机轰炸而夷为平地。年,国民政府教育部编制的《中国战时文物损失数量及估价总目》,收录了17个省(东北除外)的图书、文物、字画、碑帖、古迹、古建筑等损失,计余万件又箱,古迹处。

61为什么说东京审判不是“胜利者的审判”?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高士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进行的东京审判不是“胜利者的审判”,而是正义审判。东京审判是人类对战争痛苦反省的产物。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人类带来了浩劫,在大战期间就有人提出审判和惩处发动战争的罪魁祸首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更为惨烈、损失更甚。在吸取第一次世界大战教训的基础上,同盟国决定对战争发动者进行惩处。这同时也是为了警告后人不得动辄发动战争,以避免世界大战的悲剧重演。《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构成了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犯的法律基础。纽伦堡和东京法庭的审判告诉人们,凡是侵略战争的参与者,无论策划者、准备者、发动者还是执行者,都要承担个人责任、受到惩处。这成为后来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相关法律、决议和宣言以及一系列国际关系实践的基础。年,日本在《旧金山和约》中明确表示,承认东京审判的判决。质疑东京审判是对战争受害者人权的践踏。

62东京审判有悖于国际法吗?

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院长宋志勇:东京审判体现在国际法上有两大特点。一是适用传统的国际法,二是根据国际法的发展和时代的需要,完善或创设新的国际法规范。东京审判的否定论者指责东京审判违反国际法,其依据仅仅是囿于成文的国际法。其实,东京审判在国际法上的意义并非是如何适用了传统的国际法,而是在尊重传统国际法的基础上发展了国际法。东京审判及此前进行的纽伦堡审判适用的“侵略战争罪”“反人道罪”“个人为战争罪行负责”等概念,无论在国际法的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东京审判结束后国际法发展的历程,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通过了“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及该法庭的判决所包含的各项国际法原则”、年联合国大会《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年罗马外交大会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都明确肯定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新的战争罪概念的管辖权,国际社会和国际法学界已经接受、认可并发展了东京审判及纽伦堡审判确认的战争犯罪概念和原则。

63东京审判是否“夸大”“编造”了日军罪行?

东京审判中举证、质证都极为严格,定罪和量刑都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即使明知被告罪行深重,但如果没有大量具体的证人、证言、材料,也不予以定罪。比如,由于不谙英美法的诉讼程序,事前举证时准备不充分,当时中国国民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出庭作证时只是笼统地讲日军“杀人放火,无所不为”的恶行,结果法庭未采纳其证言。总之,东京审判既符合程序正义,又符合实体正义。

64日本军人、支持侵略战争的国民只是“受到蒙蔽”、不需要承担战争责任吗?

从德国人民在二战后的反省看,那些认为普通军人和支持侵略战争的国民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看法是错误的。二战后,“新德国精神导师”雅斯贝斯呼吁民众主动正视个人罪责而不是无视,主动为纳粹罪行承担责任而不是被动或沉默。哲学家阿伦特提出“平庸的恶”观点,强调不能把所有的罪过都归结为纳粹头目和纳粹政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都要为自己的罪过承担责任。德国政府对普通军人、民众应当承担的责任不仅只有反思,而且付诸法律行动。比如,年9月4日,负责调查二战时纳粹战争罪行的德国司法部表示,一共调查了49名奥斯维辛集中营前守卫,其中30人应该被起诉。二战结束70年来,这种追捕一直没有间断,尽管有人质疑这种追捕是否还有意义,因为这些被起诉的人很多都已走到生命尽头,但相关追捕负责人明确表示:年龄并不能成为他们逃脱罪责的挡箭牌。

65德国和日本对二战的认知和态度有何不同?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颜晓峰:70年来,在对那场战争的认知和态度上,德国以史为耻、切割了断,日本遮遮盖盖、祭祀膜拜,由此导致了两个国家不同的周边关系、国际形象和发展走向。战后德国历届政府都采取对本民族历史负责任的态度,不因纳粹集团的覆灭而放弃承担德国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责后果,以各种形式向战争受害国、受害者表示真诚谢罪。同时,德国教育法规定,历史教科书必须包含足够的有关纳粹时期历史的内容,学校教师必须对有关纳粹专制的历史进行深入讲解,特别是要讲解关于集中营和大屠杀的内容。大相径庭的是,日本不承担发动侵略战争对世界、亚洲特别是东亚人民造成极其惨重伤害的历史责任,突出表现在否定侵略战争的性质。在对待战争罪行上始终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企图将历史罪行轻描淡写、一笔抹过。日本还通过不断修改历史教科书,来达到篡改历史事实、制造虚假历史记忆的目的。

66日本从明治维新到年的历史主流是“光荣”的吗?

日本的确通过明治维新建立了近代国家,但它是把全国人民绑在天皇制的战车上一起向近代国家前进的,这是后来法西斯主义发展的重要前提。日本近代国家的建立走的是对内残酷镇压进步势力、对外实行军国主义侵略的“富国强兵”之路。近代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不是一天形成的,严格地说它的种子播撒于明治维新的“富国强兵”政策之中,萌发于中日甲午战争,成长壮大于日俄战争,盛极而衰于全面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日本知名作家司马辽太郎等人“以日俄战争为转折点,这之前的日本历史好、这之后的历史不好”的看法不符合历史实际。总之,日本近代史虽不是一片黑暗,但也决非全是光明。日本的近代化建设是以战争和争夺霸权为中心推进的,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是日本近代史的主流。

67对参拜靖国神社的不同认识是“文化差异”吗?

日本有人说靖国神社不过是他们祭奠先人的宗教场所,说死者不论好人还是坏人经过净化仪式就都变成一个神、灵魂回到神社了,其他国家不应当对此“说三道四”。我国学者和东京大学教授高桥哲哉等日本进步学者做过深入分析,揭穿了以上说法的荒谬性。比如,即便从日本历史文化传统来看,要说“与死者的共生感”是文化的话,为什么靖国神社只祭奠日本的战死者中的军人和军队中的文职人员,而不祭奠战死的普通百姓呢?在日本的中世和近世,受佛教“怨亲平等”思想的影响,形成了祭奠敌我双方战死者的习惯,如果说是为了“与战死者的心神感应”的话,那么为什么靖国神社不祭奠“敌”方的战死者呢?可见,靖国神社的“祭神”决非单纯是“战争中的死者”,而是在日本国家政治意志作用下被挑选出来的特殊的战死者,靖国神社的设置和参拜方式不是所谓日本历史文化传统,而是出自国家意志。靖国神社本质上是一个宣扬日本极右翼历史观的展览馆。

68参拜靖国神社是为了“祈愿和平”吗?

日本侵略军和战犯是战争的象征,是和平的破坏者,参拜这些人的“鬼魂”是对“和平”的背叛,而不是“祈愿和平”。如果日本一些政客要“祈愿和平”,完全可以像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在波兰大屠杀纪念碑前下跪那样,参拜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而不是去参拜战犯和侵华日军的“鬼魂”。

69坚持要求日本就历史问题进行道歉过分吗?

首先,日本从来没有在官方正式文件中明确向中国道歉,仅仅有“反省”这些词汇。其次,日本的所谓反省是非常不彻底、不真诚的。在德国,已经立法禁止任何美化纳粹的言论,但在日本,右翼势力肆无忌惮地为日本军国主义辩护,除了村山富市等少数富有正义感的政治家外,大部分日本政客不仅拒绝忏悔和道歉,而且肆意歪曲历史,日本教育部门还三番五次修订历史教科书,扬言要去除“自我折磨的受虐史观”。再次,近年来上台的日本领导人经常宣扬错误历史观,实质上否定之前日本官方关于历史问题的论述,就像一个人刚刚表示反省,又立即反悔。所以,不是中韩等国“没完没了地要求日本道歉”,而是一些日本领导人在没完没了地宣扬错误历史观。

70中国是不是过于执着于日本的历史问题了?

日本一些舆论认为,历史是过去的事情,“过分强调”历史问题“令人疑惑”,中国等国家“炒作”历史问题是“煽动国内民族主义情绪”,是“危险行为”。对此,首先要明确如何看待历史。日本思想家池田大作说:“历史不单是过去的事情,乃是光芒四射的路标,照亮人的现在和未来,教导我们生存的方式。”那些忘记历史、否定历史的人注定会重蹈历史覆辙。其次,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宽容大度的民族。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军民没有虐待日军俘虏,而是让他们带上自己的行李返回日本;对于日本人遗弃的孤儿,中国人抱回家中把他们抚养成人;中国政府着眼中日友好,放弃了对日索赔要求。中国政府和人民做到了仁至义尽、以德报怨。中日关系的症结不在于中国人对历史问题的敏感,不在于中国人“介怀过去”,而在于日本对历史问题死不认账,在于日本正一步步地重返军国主义道路,成为亚洲乃至世界的不稳定因素。再次,日本没有像德国那样全方位、彻底地树立正确的历史观。









































新春惠民中科白癜风优惠
中科荣获2017年度安全管理优秀奖



转载请注明:http://www.holkv.com/wahl/8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