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眼绝杀卫生法规题眼绝杀,决胜考场

执业医师笔试明日正式开考!给大家整理了卫生法规题眼绝杀考点,掌握以下题眼,做题又快又准!文末解锁全部卫生法规题眼,总计84组考点。考点31:传染病防治题眼: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考点32:传染病的分类题眼: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h汇报)②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③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疮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题眼:甲型H1N1流感、非典、肺炭疽等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预防、控制措施。(2h汇报)考点33:医疗机构题眼: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①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②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③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题眼: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考点3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题眼:疫情报告遵循原则:属地管理。题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①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②停工、停业、停课;③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④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⑤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题眼:传染病---疑似,尸检:不需签字。考点35:艾滋病防治题眼:艾滋病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题眼:不歧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题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考点36:艾滋病预防与控制题眼:艾滋病监测《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题眼: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人群免费咨询和初筛检测题眼:病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信息等。题眼:采集标本管理:采集或使用人体器官或骨髓等之前要进行艾滋病检测考点37:艾滋病治疗与救助题眼:防治义务:不得拒绝治疗;题眼:告知义务:告知其本人或监护人。题眼:预防母婴传播: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孕妇及其婴儿提供預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产后访视、婴儿随访和检测。题眼:防止交叉感染: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操作,医院感染或医源性感染。考点38:法律责任(医疗卫生机构)题眼: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考点39:1小时报告题眼:如发生下列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①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②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③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④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c考点40:2小时报告题眼:①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②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③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汇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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