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传染病,我们有法可依

当当当当——普法第一天,向读者朋友们隆重推出,我国为了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专门制定的部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它是宪法规定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之一,也是我国传染病防治从行政管理步入法制管理的重要标志。一起来认识一下《传染病防治法》中有代表性的一些法条吧~生活中,我们可能经常会听到甲类、乙类、丙类传染病这样的说法,那么,它们的含义是什么,互相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bingo~长期以来的疑惑是不是有了答案呢?当传染病暴发,政府的预防、控制预案又包括哪些内容呢?了解了《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条,下次再遇到政府预案,就可以用行家的眼光去看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今天就先介绍到这里,明天同一时间,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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