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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广东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服务
我院开展广东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项目服务
欢迎我市广大餐饮从业人员医院体检中心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我们将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加强管理,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已实行年审制度,餐饮从业人员合格证每满一年到期便需重新办理方可继续上岗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医院体检中心是专门从事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的专业化健康服务机构,位于高新区站港医院综合楼二层。体检科环境优美、舒适整洁,为体检人员提供良好了体检环境。设置有内科、外科、五官科、妇科、口腔科、心电图室、B超室,具备齐全先进的医疗设备,配合合理的体检流程,实现各项检查一站式完成。参与体检的临床与医技科室医生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保证体检的质量。体检结束总评专家对体检结论给出个性化、系统化、全面的健康指导方案,还有专业的健康体检医生为您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指导。体检科还是职业健康体检评估的定点医疗机构。
医院医院较强的综合技术力量及先进设备竭诚为广大民众服务。每年为为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人士提供预防性健康体检、招工体检、职业体检、学生体检、公务员体检、征兵体检及健康咨询等服务,有丰富的大型团体体检经验。我中心秉承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
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温馨提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必须携带身份证哪些人需要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证明》有效期内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第六条规定: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健康检查项目有哪些?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健康检查项目包括:
(一)既往病史;
(二)体格检查:包括心、肺、肝、脾和皮肤等检查;
(三)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异常的应当补充检查HAV-IgM、HEV-IgM;(四)常规微生物项目检验:痢疾杆菌、伤寒、副伤寒;
(五)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
不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会有什么影响?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而不能出示《健康证明》,而又无法证明持有《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按未取得《健康证明》处罚。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连续两个月未上传《健康证明》信息的,予以书面告知;再连续一个月未上传《健康证明》数据的,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平台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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